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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傷害
刑事
販毒的嚴重性
被告在香港被控販賣毒品。 被告在入境香港時,隱藏大量海洛因在行李中,意圖將毒品銷售至香港市場。 警方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毒品,並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對其提出控訴。法院認為,…
刑事
過度防衛導致過失殺人
被告因在一場爭執中刺死對方而被控過失殺人。 案件中,被告與受害人在酒吧內發生爭執,並在情緒激動下用刀刺傷對方。 法院認為,儘管受害者有挑釁行為,但被告的反應過度,未符合自衛的必要性。…
刑事
無意持有火器亦屬違法
被告被控非法持有火器。警方在一次例行搜查中發現其攜帶一把左輪手槍。 被告辯稱他並不知道槍械的存在,且聲稱其並未計劃使用該火器。 法院審理後認為,無論被告是否有意圖使用火器,根據《火器…
人身傷害
法庭因被告沒有違反謹慎責任而駁回工業意外索償
高等法院駁回了原告因聲稱在建築地盤發生工業意外而提出的損害賠償申索。 原告是被告的僱員,聲稱當他用一條帆布帶穩定標準貫入試驗錘時,帆布帶鬆脫,導致他跌倒。 法院發現沒有證據表明使用…
人身傷害
法庭因證詞不一而駁回工傷索償
法院駁回了原告對一間快餐店的人身傷害索償,認為她對聲稱意外的描述完全不可信。 原告是大快活的一名洗碗工,聲稱她在拖動一鍋水時滑倒,導致腰部和下背部受傷。 法院發現缺乏即時記錄支持…
人身傷害
交通意外中出現的共同過失
原告在駕駛電單車時在交叉路口被被告黃志明駕駛的私家車撞倒,造成多處骨折及永久傷殘。 原告控告被告未遵守交通規則,駕駛時未留意來車,且未在交通燈號轉黃時停止駛出。 法院認為,被告有疏忽…
人身傷害
港鐵需為乘客在站内滑倒負責
一名乘客在港鐵站內因地面濕滑而滑倒受傷,遂控告港鐵公司未有履行合理的照顧責任,未能確保乘客安全。 法院審理後認為港鐵未有提供足夠的警示標誌,對地面濕滑情況未有適當處理,構成疏忽。 最…
人身傷害
僱主需提供工作安全
一名裝修工人於商場工作期間從吊船墮下受傷,遂入稟控告商場業主疏忽,未有提供安全工作環境及妥善監管分判商的高空作業安排。 被告辯稱工作由承判商負責,自己無需承擔責任。 法院認為作為業主…
人身傷害
乘搭巴士遇到交通意外而受傷
一名乘客在乘坐巴士時,巴士因收制不及,撞到前車。 其後,一輛小巴再撞上該輛巴士。 該名乘客因而受傷,需要接受長時間的治療,需承擔高昂的醫療費用,亦影響了日常的工作,令收入減少。 …
無意持有火器亦屬違法
被告被控非法持有火器。 警方在一次例行搜查中發現其攜帶一把左輪手槍。 被告辯稱他並不知道槍械的存在,且聲稱其並未計劃使用該火器。 法院審理後認為,無論被告是否有意圖使用火器,…
過度防衛導致過失殺人
被告因在一場爭執中刺死對方而被控過失殺人。 案件中,被告與受害人在酒吧內發生爭執,並在情緒激動下用刀刺傷對方。 法院認為,儘管受害者有挑釁行為,但被告的反應過度,未符合自衛的必要性。…
販毒的嚴重性
被告在香港被控販賣毒品。 被告在入境香港時,隱藏大量海洛因在行李中,意圖將毒品銷售至香港市場。 警方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毒品,並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對其提出控訴。 …
襲擊而造成實際身體傷害
被告因為在工作場所襲擊同事而被控造成實際身體傷害。 案件發生在一個辦公室,當時被告與同事發生爭執,並對其進行毆打,導致受害者臉部受重傷。 被告辯稱,事發時是受到挑釁,但法院認為,無論…
挪用公款及在職場中信任的重要性
被告因在兩年內挪用公司資金而被控欺詐罪。 被告身為會計師,利用其職位偽造帳目,將公司資金轉入自己名下的私人帳戶。 公司發現後報警處理,並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
使用偽造護照但因未能排除合理懷疑而被判無罪
被告被控違反《入境條例》第 42(2)(b) 條,使用偽造的墨西哥護照,而最後被判無罪。 儘管法院接受了控方的專家證據,證明該護照確實是僞造的,但裁判官認爲,控方未能排除合理懷疑地證明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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