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ck
Menu

COLUMN法律專欄

  • 홈
  • 法律專欄

法律專欄

人身傷害

乜叫PSLA?

2025-09-18

人身傷害索償:疼痛與痛苦及生活質素損失賠償

 

在人身傷害案件中,受害人不但可以追討醫療費用和收入損失,亦可就其「疼痛與痛苦及生活質素損失」(Pain, Suffering and Loss of Amenities,簡稱 PSLA)索償。這類損害屬於非金錢損失,目的是賠償傷者因事故所承受的生理痛苦、心理創傷及日常生活受損的經歷。

 

法院如何評估 PSLA 金額?

由於每宗案件的傷勢及影響皆不盡相同,法院通常會參考過往相似案件的判例作出評估,並考慮以下四大因素:

1. 申索人的年齡與病歷

年輕人或健康人士若因意外導致長期受創,法院一般會認為其影響更為深遠,從而調高賠償金額。相反,若傷者本身已有慢性病或年事已高,賠償金額則可能相對較低。

2. 住院時長與治療次數

法院會根據受傷後的治療歷程來評估傷勢嚴重性。例如:是否需接受手術?是否長期住院?是否需多次覆診或復康療程?如治療過程漫長且艱辛,則反映傷者所承受的痛苦較多。

3. 傷勢對日常生活的影響

PSLA 亦涵蓋傷者生活質素的損失,例如不能繼續參與原本喜歡的運動、休閒活動,或無法自理生活。若傷勢導致活動能力嚴重受限、需依賴他人照顧,賠償水平自然較高。

4. 是否出現心理或精神創傷

除了身體上的痛楚,意外亦可能引發焦慮症、抑鬱症或創傷後壓力症(PTSD)等心理問題。若有醫療證據證明心理創傷與事故有關,法院可將其納入 PSLA 評估之內。

 

PSLA 是人身傷害訴訟中的重要部分,即使其損失不能以金錢精準衡量,法院仍會力求公平補償受害人所承受的痛苦與生活影響。若您懷疑自己有權索償,應盡快諮詢律師,保護您的法律權益。

 

如需任何協助,歡迎與本行預約進行諮詢。

담당변호사

상담문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