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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欄

民事訴訟 點樣展開民事訴訟?
香港民事訴訟制度101 在正式開庭審訊之前,雙方當事人會透過書面方式進行陳述,這些書面文件稱為「訴狀」(pleadings),用以整理及交換彼此的主張與抗辯意見,是香港民事訴訟的重要程序之一。 常見的訴訟文件包括:-          傳訊令狀 (Writ of Summons)-          申索書 (Statement of Claim)-          抗辯書 (Defence)-          答辯書 (Reply) 當中,以傳訊令狀最為重要,它代表訴訟程序的啟動,分為以下兩個階段:1.      向法院存檔;2.      將副本送達被告。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傳訊令狀於時效期屆滿前成功提交法院,該訴訟即視為及時提出,能有效中止時效的計算。即使實際送達發生於時效期過後,只要在一年內完成,仍具法律效力。 舉例:若某申索的時效於 2024年7月22日 屆滿,原告於2024年 7月21日 向法院提交 Writ,而實際送達被告的時間為 2025年7月18日,該訴訟仍屬有效。但若未能於提交後一年內完成送達,則必須重新入稟,而屆時如時效已過,將無法重新提出該申索。 訴訟文件的提交時限每份訴狀均需於規定時限內提交。其中一個較為特別的規定是,高等法院於每年8月份視為「暑期休庭期」,計算時限時須扣除該月份的日數。但由於存在不少例外情況,故建議當事人務必就具體情況諮詢專業法律意見。 訟費擔保由於香港的律師費用較高,為了防止濫訴及保障無辜的被告,法院有權要求外籍原告在訴訟展開前預先繳付被告可能的訟費(即訟費擔保)。 在香港,一宗普通民事訴訟可能持續超過一年,所需預繳金額可能由數十萬至數百萬港元不等。 這種命令並非自動頒下,必須由被告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會考慮以下因素:-          原告勝訴的可能性;及-          被告所持立場的合理性。 在考慮以上因素後,法院才會決定是否下令原告需提供訟費擔保。 因此,雖然並非所有外籍原告都會被要求繳納訟費擔保,但在入稟前,建議審慎評估自身申索的合理性與勝算。 如有任何有關疑問,歡迎與本行預約諮詢。
刑事上訴 可以點喺一單刑事案件上訴?
刑事案件中刑罰上訴的法律程序與原則 在香港,針對刑罰提出上訴的程序,會因案件所屬法院而有所不同。以下將簡要概述在裁判法院、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原訟庭三者之間的刑罰上訴制度及法理原則。 不同法院的刑罰上訴程序1. 裁判法院的刑罰上訴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13(1)及(2)條和第114條規定,被告無論是否認罪,若不服裁判官所判處的刑罰,均可就刑罰部分提出上訴,無需事先取得上訴許可。惟上訴人須於裁判官作出刑罰命令後14天內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按照《裁判官條例》第118(1)(e)條,此類上訴通常由高等法院原訟庭的一位法官審理。此外,如裁判官在法律觀點上出錯,或作出超越其司法管轄範圍的裁決,被告亦可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05條以「案件呈述」(case stated)的方式提出上訴。然而,「案件呈述」多由控方提出,而辯方一般會依第113條途徑上訴。 2. 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原訟庭的刑罰上訴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3G條,任何經公訴程序定罪的人士,有權就所判刑罰向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提出上訴。與裁判法院不同,該類上訴須先取得上訴許可(第83條(1))。根據第83Q(2)條,有關申請須於判刑後28天內提出。 值得注意的是,《裁判官條例》第113(2)條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3G條皆訂明,若某項刑罰為法律所規定之固定刑罰,則不設上訴權。例如,《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條列明謀殺罪的法定刑罰為終身監禁,故無權就該刑罰提出上訴。 刑罰上訴的原則與審視標準雖然《裁判官條例》第119(1)(e)條與《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3(3)條賦予上訴法庭酌情權,可撤銷或改判下級法院的刑罰,但上訴法庭對此權力運用極為審慎,避免過度干預原審法官的判刑裁量。 正如英國最高法院前首席法官 Lord Lane 在 Attorney-General's Reference (No.4 of 1989) 一案中所言:「判刑是一門藝術,而非科學」,原審法官才最能全面掌握案件背景並權衡各種因素。由於上訴法院未能直接觀察證人舉止和庭上氛圍("does not have the advantage of seeing and hearing the witnesses"),一般不會輕率介入原審刑罰。 香港終審法院亦明確指出,上訴庭在審理刑罰上訴或覆核時,其角色僅為審查判刑是否出錯,而非重新主導判刑決定。換言之,上級法院不會僅因認為另一刑罰更合適而隨意改判,除非該刑罰明顯過重、過輕或在原則上存在錯誤。 如需就刑罰上訴提供法律意見或協助,請及早聯絡本行安排諮詢服務。
假結婚 假結婚有乜後果?
淺談假結婚的法律責任 筆者最近跟國内朋友吃飯聊天時提到他們身邊有些朋友希望來香港定居,但發現條件比想像中苛克。他們有個朋友更希望透過中介來進行假結婚來香港定居。我便立即打斷他們,叫他們立即提醒該人士千萬不要這樣做 在香港法律下,假結婚是一項嚴重的刑事罪行,涉及偽造婚姻關係以獲取入境或居留權益,常見於不法中介教唆下進行的安排式婚姻。根據《入境條例》第42條,任何人若作出虛假陳述以獲得簽證或其他入境便利,可被判監禁及罰款。 一旦被捕,當事人應立即尋求律師協助,切勿在未了解法律後果前貿然作出供詞。律師會協助評估證據及可行的抗辯理由,例如是否受到欺騙、是否知情參與等,並提供專業意見應對警方調查或法院程序。 若經審訊後被定罪,刑罰可包括監禁,並可能對當事人的移民紀錄及將來的居留或入籍申請造成長遠影響。即使最終被判無罪,仍可能面對入境處的審查或婚姻註冊處的調查。 此外,假結婚的法律後果不僅限於刑事層面,亦會衍生出婚姻的法律效力問題。若雙方其後希望解除婚姻關係,可能無法簡單透過離婚程序處理,而需申請撤銷婚姻,並證明婚姻屬虛假或未經真正同意。 其實,來香港定居有很多不同的途徑,如高才通。如需協助或希望尋求專業法律意見,歡迎聯絡本行。
人身傷害 乜叫PSLA?
人身傷害索償:疼痛與痛苦及生活質素損失賠償 在人身傷害案件中,受害人不但可以追討醫療費用和收入損失,亦可就其「疼痛與痛苦及生活質素損失」(Pain, Suffering and Loss of Amenities,簡稱 PSLA)索償。這類損害屬於非金錢損失,目的是賠償傷者因事故所承受的生理痛苦、心理創傷及日常生活受損的經歷。 法院如何評估 PSLA 金額?由於每宗案件的傷勢及影響皆不盡相同,法院通常會參考過往相似案件的判例作出評估,並考慮以下四大因素:1. 申索人的年齡與病歷年輕人或健康人士若因意外導致長期受創,法院一般會認為其影響更為深遠,從而調高賠償金額。相反,若傷者本身已有慢性病或年事已高,賠償金額則可能相對較低。2. 住院時長與治療次數法院會根據受傷後的治療歷程來評估傷勢嚴重性。例如:是否需接受手術?是否長期住院?是否需多次覆診或復康療程?如治療過程漫長且艱辛,則反映傷者所承受的痛苦較多。3. 傷勢對日常生活的影響PSLA 亦涵蓋傷者生活質素的損失,例如不能繼續參與原本喜歡的運動、休閒活動,或無法自理生活。若傷勢導致活動能力嚴重受限、需依賴他人照顧,賠償水平自然較高。4. 是否出現心理或精神創傷除了身體上的痛楚,意外亦可能引發焦慮症、抑鬱症或創傷後壓力症(PTSD)等心理問題。若有醫療證據證明心理創傷與事故有關,法院可將其納入 PSLA 評估之內。 PSLA 是人身傷害訴訟中的重要部分,即使其損失不能以金錢精準衡量,法院仍會力求公平補償受害人所承受的痛苦與生活影響。若您懷疑自己有權索償,應盡快諮詢律師,保護您的法律權益。 如需任何協助,歡迎與本行預約進行諮詢。
監護令 喺監護令下可唔可以帶小朋友離開香港?
在監護令下帶同子女離境:法律原則與實務建議 在父母離婚後,關於子女的安排往往成為雙方關注的重點。其中,常見的擔憂是其中一方會在未經通知下擅自帶同子女離開香港,包括短暫旅遊和永久性搬遷。 監護令下的出境限制在香港,法院頒布的監護令通常會加入出境限制條款。根據這些條款,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帶同子女離境,除非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          取得法庭的許可;或-          獲得對方書面同意,並承諾於指定時間內將子女帶回香港。這項安排旨在保障雙方的監護權及子女的穩定生活環境,防止單方面作出對子女長遠發展不利的決定。 暑期與短期出境:預防爭議的方式學校假期期間,雙方父母可能會希望帶子女出國旅行,但若缺乏事前溝通,那是非常容易引發爭拗地。當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庭申請來解決,但那絕對是費時費錢。為簡化程序,在監護令中加入一項「一般旅遊同意條款」是一個很好的辦法。這些條款可以容許父母在取得對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於假期期間帶同子女短期出境,但須訂明出發及回程日期,以保障對方的知情權與探視權。這是既靈活又具透明的安排,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法律糾紛,亦可以增加親子時間。 永久搬遷:須經法院批准倘若其中一方希望永久搬離香港,無論是因工作、再婚或其他原因,即使其擁有主要的照顧及管束權,仍須向法院申請許可。若另一方反對,法院將審慎考慮雙方的立場,包括女與雙方的情感聯繫、監護方的生活安排及搬遷原因是否合理、是否有具體計劃讓子女與留港一方保持穩定聯繫,和子女的福祉與穩定性。法院原則上會尊重主要照顧者的合理搬遷安排,但始終以子女的最佳利益為首要考量。 溝通與法律建議是關鍵無論是短期外遊還是永久搬遷,父母雙方都應保持清晰的溝通與合作精神。同時,在涉及跨境安排時,及早尋求法律意見可避免誤解與潛在法律風險,確保所有安排皆符合法律規定,亦符合子女的最大福祉。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預約我們進行
醫療疏忽 點樣應對醫療疏忽?究竟係誰是誰非?
香港的醫療疏忽法律責任:患者的權利與舉證原則 醫療疏忽是指醫療專業人員未有提供合理及符合專業標準的護理服務,從而導致病人受傷甚至死亡的情況。在香港,由於這類案件涉及醫療專業知識和法律分析,法院會根據四個核心法律要素進行判斷:1.      謹慎責任(Duty of Care):醫療人員對病人沒有提供符合其專業資格的醫療護理;2.      失職(Breach of Duty):醫療人員未有遵守可接受的標準;3.      因果關係(Causation):病人所遭受的傷害必須是由該違責行為直接引致;4.      損害(Damage):病人必須實際遭受損害,如身體創傷、健康惡化或財務損失。 提出索償的程序與時效若病人懷疑自己因醫療疏忽而受到損害,可提出索償。程序包括:-          向有關醫療機構或醫生發出書面索償通知;-          提交一份詳細醫療報告,說明疏忽情況及其對病人健康所造成的實質影響;及-          向法院正式提出民事訴訟。醫生與醫院可根據其各自的角色與過失程度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香港法律第347章《時效條例》的第27條,一般索償時效為三年,自事發日起計,或自病人「合理應當察覺」疏忽造成損害之日起計。但在特殊情況下,如病人失去行為能力或證據顯示申索有合理理由延誤,法院可酌情允許延期。 保障病人權益與專業責任並重醫療疏忽的法律處理不單著眼於過失本身,更強調對病人知情權、選擇權及安全的保障。對病人而言,了解自身權益並及早尋求法律建議,有助於更好地維護自身利益;對醫療人員而言,持續專業操守與清晰溝通,則是預防爭議的關鍵。由於人身傷害的申索受試有時限的,因此如需協助,請儘快與本行聯絡。
在港仲裁 點解要揀香港嚟仲裁?
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點和仲裁席位的優勢 香港日益成為國際商業仲裁的首選地點,尤其在替代爭議解決機制(ADR)中扮演重要角色。與傳統訴訟程序相比,仲裁程序提供更高的私隱度、更大的程序彈性,以及普遍地更快速的解決途徑,使當事人能夠根據自身需要靈活安排時間表。高私隱度亦能更有效保護各方的商業機密。 在訂立仲裁協議時,選擇仲裁地點與「仲裁席位(seat of arbitration)」至關重要,因為它決定了適用的程序法律及法院對仲裁的監督範圍。作為國際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香港擁有健全的法律體系、獨立的司法機構及成熟的法律專業,仲裁程序亦受到《仲裁條例》(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示範法》制定)的規範與支持,營造出一個明確、穩定且親仲裁的法律環境。 香港作為仲裁中心的另一大優勢在於其裁決的高度可執行性。根據《紐約公約》,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決可在超過160個締約國執行。此外,《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仲裁裁決相互執行的安排》更為香港與中國內地之間的裁決互認提供制度保障。 在2020年11月簽署的《補充安排》更進一步強化了這一安排,包括:-          允許當事人在仲裁開始前申請臨時措施(如資產保全);-          明確內地與香港法院在仲裁協助方面的分工與程序;及-          簡化跨境裁決的承認與執行流程。 這些制度安排進一步鞏固了香港作為區域及國際仲裁樞紐的地位,發揮「超級聯繫人」的角色,尤其在涉及中國內地當事人的國際商業糾紛中,香港提供了一個法律清晰、專業高效且具國際認受性的仲裁平台。 如猶豫是否應該選擇相關為協議中的仲裁地點,歡迎與本行聯絡進行諮詢。過去,我們亦為不同的大型跨國公司,包括海外的跨國公司,提供不同程度的協助。
人身傷害 乜係人身傷害?
人身傷害法律簡介 在香港,若一個人因他人的疏忽而受傷,該受害人有可能根據侵權法提出「人身傷害」索償,通常分爲責任原則(Liability)和賠償金額考慮因素(Quantum)。 常見例子1.       交通意外如一名行人被疏忽駕駛的司機撞倒,司機便有可能對該人承擔法律責任。2.       工傷事故工人在工作期間因安全措施不足而受傷,雇主如未有履行僱員補償責任或未提供安全環境,可能須承擔民事責任。3.       濕滑地面跌倒顧客在商場或餐廳因地面濕滑而滑倒,若業主未有適當警告或清理,或會被追討損害賠償。4.       醫療疏忽醫生或醫護人員若提供不當診治導致病人受傷或惡化,病人可考慮提出醫療疏忽索償。5.       動物咬傷若狗隻無人看管並咬傷途人,狗主或需為受害人提供賠償。 A. 責任(Liability)責任的核心是要證明對方存在「疏忽」(Negligence),即對方對受害人有法律上的「謹慎責任」(duty of care)及該責任被違反,直接導致受害人受傷或損失。如能證明對方的行為或疏忽是主要或實質原因(causation)造成損害,便有可能成立法律責任。 B. 賠償金額(Quantum)一旦責任成立,法庭會考慮不同因素以決定賠償金額,包括:-          醫療費用(包括將來治療);-          收入損失(例如因傷未能工作);-          痛苦與精神困擾;-          期傷殘或失去生活質素;及-          輔助工具或看護開支。法庭會參考《香港人身傷亡索償案例指引》以確定適當金額。 如需協助或了解更多,歡迎與本行聯絡預約進行諮詢。
太空油 「太空油」與依托咪酯:電子煙中的新型毒品
近年來,一些外形時尚、被稱為「太空油」的電子煙液體,在年輕人之間迅速流行。然而,這類產品背後隱藏極高風險,其主要成分之一是依托咪酯(Etoimidate),一種醫療用途的強效麻醉劑,只能經醫生處方合法使用。 更值得關注的是,這類物質在非法市場中,常與大麻、氯胺酮等精神活性物質混合使用,嚴重危害使用者的身心健康,甚至可能導致昏迷、幻覺或呼吸抑制。而且,對未成年人士的影響是更加嚴重的。 法律規管:依托咪酯已列為危險藥物根據《2025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附表1)令》,依托咪酯及其三類化學類似物,包括美托咪酯、丙帕酯及異丙帕酯,已正式被納入《危險藥物條例》附表中,受到嚴格監管。根據法例,以下行為均屬刑事罪行:非法擁有、吸食或注射含有上述物質的產品,例如俗稱「太空油」:➤ 最高刑罰:監禁7年及罰款港幣100萬元非法製造、販運或進口有關物質:➤ 最高刑罰:終身監禁及罰款港幣500萬元 家長與青少年的提醒這些新型毒品往往以時尚或無害的形象包裝,容易誤導年輕人。使用者若一時好奇或受朋輩影響,不僅會危害健康,更可能觸犯法例,導致嚴重後果,包括刑事紀錄、失去升學或工作機會,甚至終身受影響。認清風險、遠離毒害,是對自己與家人負責的第一步。 如您或身邊有人不幸誤墮法網,請儘快與本行聯絡,我們將會爲您提供協助。
照顧管束權 離婚中的子女安排:以兒童最佳利益為依歸
離婚對任何家庭來說都是一項重大挑戰,特別是當涉及未成年子女時,更加需要審慎處理。在香港家庭法下,法院在處理監護權及照顧安排時,首要考慮的原則始終是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 照顧及管束 vs. 管養權父母分開後,常會對「照顧及管束」(custody and care and control)產生爭議,也就是孩子應該主要與哪一方生活。照顧及管束:包括子女的日常生活安排,例如起居飲食、教育、醫療照顧等。管養權(Guardianship):則是作出重大決策的權利,例如改名、移居海外或作出重大醫療決定等。法院可將照顧及管束權單獨授予一方,或根據情況決定雙方共同承擔。倘若雙方能維持良好溝通,法院會傾向支持共同照顧及監護,以鼓勵父母共同參與孩子成長。 法院的角色與彈性安排香港法院對子女安排擁有法定管轄權直至孩子年滿18歲。在此期間,法院可因應實際情況作出調整。雖然法院擁有干預權,但更鼓勵雙方以協商方式解決爭議,只有在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或孩子利益受損時,法院才會介入作出裁決。 什麼是「兒童的最佳利益」?法院會根據一系列因素作出綜合判斷,例如:-          孩子的年齡、需要及意願;-          父母的照顧能力;-          父母雙方的合作意願;-          家庭背景及穩定性;和-          孩子與雙方的情感聯繫等。 父母的責任:以孩子為先在離婚過程中,父母應避免將孩子視為談判工具或情緒發洩的對象。這不僅損害孩子的情感發展,也可能對親子關係造成長遠影響。相反,開放溝通、互相尊重,並以孩子的福祉為首要考量,是為孩子建立一個穩定、有支持的環境的關鍵。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的法律後果
在香港,醉酒駕駛是一項相當嚴重的罪行。酒後駕駛不但會影響駕駛者的自身安全,更會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是相當危險的行爲。因此,爲了防止這種危險行為的發生,酒後駕駛的刑罰是相當嚴厲的。 對駕駛者而言,認識醉酒駕駛的罰則對亦是相當重要。這不但能夠避免受到法律的制裁,更能保障自身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目前,根據現行香港法例,駕駛者體內的酒精濃度不得超過以下任何一項標準:-          每100毫升呼氣中超過22微克酒精;-          每100毫升血液中超過50毫克酒精;-          每100毫升尿液中超過67毫克酒精。超出以上標準,即屬違法。 違法後果一覽酒後駕駛一經定罪,所面對的法律後果可相當嚴重,包括:罰款及監禁: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25,000元及監禁3年;駕駛改進課程:法院可命令違法者必須完成指定課程;記分制度:一經定罪即扣10分,對駕駛記錄構成長遠影響;取消駕駛資格:根據酒精濃度的高低,禁駕期可分三級處理:第一級超過法定限值,但低於以下水平: 呼氣:35微克;血液:80毫克;或尿液:107毫克➤ 初犯:禁駕6個月;重犯:禁駕2年第二級超過第一級但低於:呼氣:66微克;血液:150毫克;或尿液:201毫克➤ 初犯:禁駕1年;重犯:禁駕3年第三級高於第二級標準➤ 初犯:禁駕2年;重犯:禁駕5年 請大家不要以身試法。由於醉酒駕駛是刑事罪行,因此一經定罪將會留有案底,影響一生。如果您不幸面臨酒駕指控,請儘快尋求法律建議。我們的法律團隊可以為您提供最切合的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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